甲方:重庆市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市某区某镇中*三社,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地方政府规定订立本协议,双方须遵照执行。
甲方依法向政府提出获取乙方所在片区土地流转使用权的申请,待该地相关住户签字确认后方得准许,故经与乙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乙方家庭成员组成情况:共人,其中户籍人口人,常住人口人,姓名。
二、现有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三、房屋结构:。
四、补偿标准:按镇政府、村委会、本公司三方参照某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以货币形式安置:
1、房屋残值补偿:元/平方米,共计金额为元(大写:圆整)。
2、宅基地补偿:元/平方米,共计金额为元(大写:圆整)。
3、人员安置补偿(以户籍证明为准):元/人,共计金额为元(大写:圆整)。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根据安控区要求,以施工进度进行拆迁,但在应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时间不超过5年,拆迁时一次付清乙方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所有补偿款;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时,应当在甲方需办理土地准许手续的相关材料上签字,以及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工作。
3、甲方在施工至距离乙方住房200米时,提前60日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在30日内与甲方办理拆迁手续,并搬迁完毕。
六、本协议生效条件为:甲方已进场正式施工且正常运作即为生效。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九、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达成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市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户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XX月XX日
委托代理人: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