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新房的质量不合格,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是楼上由于装修不当等过错造成的,由楼上负责维修。
2、如果已过房屋质保期,属于整楼公共部分,比如说是下水道主管道保养问题需要维修的,而收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由物业部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如果没有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共有部分的应当由房主共同承担。
3、如果是楼上专有部分出现问题的,按公平原则仍然由楼上承担费用。如果提起诉讼,可能需要做相应的鉴定,鉴定造成漏水的原因和损失的数额。注意保存《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收据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