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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招生目录)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 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较强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可授予学术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 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可授予专业学位。


三、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详情见《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四、普通招考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


(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 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 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可对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提出毕业年限要求,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 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报考护理学专业须具有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西藏大学青年教师,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报考我部: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并符合同等学力报考要求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岗位工作10年及以上;

③近五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④作为校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

6.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 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办法

1.请考生务必对照《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 大学医学部 2020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医学部 2020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 示名单》报考。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 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 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具体报名 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请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除我校报名公告中提及的特殊专业和考生类型必须选择北京大学考点外,应届本科 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 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见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和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发布的《北京大学(10001)2020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3.有关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费

(1)在外埠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 报名点的要求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在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1101)参加初试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大学报考 点(1101)2020 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和《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20 年应试硕士生查验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的公告》完成以下报名程序

:a. 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缴纳报考费。

b. 在网报成功 2-3 个工作日后(公休日顺延)登录北大研招网上传电子照片(上 传照片通过审核方为有效)。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0 日 17:00,逾期未上传电子照片或虽已上传但未通过审核者,我校无法将有效照片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考生无法下载准考证,相关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c. 登录北大研招网核对本人网报信息。报名信息有误的,网报期间可到中国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修改。

d. 2019 年 11 月 2 日 10:00-11 月 10 日 17:00,登录北大研招网进行“网上确认”。确认内容包括:①本人网报信息填写正确、②交费状态为“已缴费”,③上传照片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④学历(学籍)审核结论为“校验通过”。只有完成以上内 容并点击“确认信息”后,报名方为有效。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确认”的,其报名程序未完成,报名无效。

4.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 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以下四类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8 日前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须注 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通信地址请见本简章第十二条。因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导致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责任自负。

(1)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报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网报结束后,医学部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医学部确认准考的考生可于2019 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将用于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

6.以下情况不能报考:

(1)已经被医学部拟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或专业(推荐免试研究 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医学部 2020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

(2)《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明确注明“推荐免试生”的研究方向或专业,即使未招收推荐免试生也不能报考。

凡由于错报已拟录取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或《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明确注明“推荐免试生”的研究方向或专业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由于考生不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报名规定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7. 2020 年起,报考“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将统一使用国家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数学试题。


(三)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时间为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详见医学部当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简要说明如下:

(1)医学部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医学部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医学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学院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3)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复试具体要求与安排详见3月初医学部公布的《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 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线及有关事宜通知》。

(5)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6)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

(7)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 50%。


(四)调剂与录取

1.坚持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医学部各学院学科专业招生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相互调剂。

3.未被医学部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调剂单位,并按调入单位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 要求、流程和系统开通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医学部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报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将在医学部研究生招 生网页公示。

 5.对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

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五、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2-3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培养第二年可申请择 优攻读博士学位,经考核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6 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 选拔进入第二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3 年,第二阶 段(博士生阶段)3 年。


六、学费标准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 12000 元/学年/生。


七、奖学金与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生)

1.国家学业奖学金 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除推荐免试硕士生(具体见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外,其他硕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详见下表: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招生目录)

对于二年级(含)以上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各学院依据具体评定办法与实施细则动态评审其国家学业奖学金等级与金额。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学业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生。专项奖学金按奖励金额设置不同等级。

3.国家助学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500元。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4.“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绩发放津贴。硕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 500-700 元/月(不含寒暑假);此外,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周津贴不超过 200 元)和助管岗位及津贴。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八、入学与体检

医学部研究生院将于2020年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 检医院为医学部指定医院(机构),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满足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条件者,应达到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录取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九、转档与就业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医学部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入医学部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或者更名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原单位出具材料、学校协 助办理在学期间档案转递手续。各专项计划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是否转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监督研究生招生情况,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 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 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

5.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全程予以回避。 


十一、其它说明

1.医学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普通招考招生人数应以 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医学部执行国家和北京大学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考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北京大学分配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3.若上级部门在 2020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医学部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二、招生咨询

1.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bjmu.edu.cn/), 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2.医学部咨询电话: (010)82802337、82805630      医学部监督电话: (010)82802338      医学部咨询邮箱:yzb@bjmu.edu.cn 医学部研招办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8 号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 328 房间,邮 编:100191

3.各院系咨询电话请见医学部研究生院网站。


附件:2020年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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