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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修订)

专升本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学历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名妆网 法律咨询 聚返吧 英语巴士网 伯小乐 网商动力

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修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专升本”工作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定“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

一、选拔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学生方可申请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

二、计划单列及免试推荐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试选拔

(一)原则

1. “专升本”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精神,坚持以生为本、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最低录 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比例择优录取。

2. 学生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预录取名单中的学生若存在不符合毕业条件而不能正常毕业的,则 取消其被录取资格。

3.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 不得进行递补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

1. 考生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30%+奖励加分

(1) “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专升本”考试 3 门科目成绩之和/3

(2) 专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学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

成绩总和/学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数量

(如学生某必修课程经过补考或重修通过,则该门课程成绩统一按 60 分计算。)

(3) 奖励加分=各奖励加分项总和

2. 所有成绩项以四舍五入法计小数点后两位。

3. 在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二”成绩高者优先;“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二”成绩相 同情况下,“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三”成绩高者优先。考 试科目分类参见当年我校公布的正式文件。

4. 存在缺考或考试违纪或单科考试成绩为 0 分的考生不进入专升本录取环节。

(三)奖励加分办法

1. 考生各项奖励加分总和最高分不超过 10 分。

2. 考生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 排名第一),给予奖励分 3 分;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给予奖励分 3 分;以上两者同时获得者,不重复计算。

    

7. 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若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奖励证书,则按照: 国家级金奖(国家级一等奖)5 分,国家级银奖(国家级二等奖)3 分,国家级铜奖(国家级三等奖)2 分,省级一等奖 1 分给与奖励加分。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只记一次,不重复加 分。

8. 以上奖励加分项目除“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非计算机专业)可提供 由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加盖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外,其他奖励加分项目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我校将对校内“专升本”学生的奖励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对口高职院校学生的奖励加分情况由对口高职院校教务处负责审核,在学生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证明材料加盖对口学校公章后报送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备查。

四、其它事项

1. 未尽事宜以四川省教育厅当年“专升本”工作相关文件为准。

2. 原《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成工院

〔2020〕38 号)废止。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解释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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