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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协同创新全链条服务体系构建

产学研协同创新全链条服务体系构建

孙长高 刘孟德 袭著燕

摘要: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共性技术知识协同创新已成为创新体系建设关注热点。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链条不完整是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不高的根本原因之一。在理论分析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与国立科研机构以及研究型高校知识协同创新、与企业技术协同创新的基础上,针对现实中创新链上的断裂带,以地方综合科研机构的视角构建出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以中试熟化为核心的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

关键词:协同创新;产学研;服务体系;全链条

中图分类号:G3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8256.2018.03.003

随着全球科技竞争日益加剧,知识创新体系自身的综合性与复杂性越来越高,承担区域产业科技前沿任务的科研机构正面临着处理多学科相互交织、多种知识相互融合的复杂技术问题的挑战。科研机构与其他创新主体的协同合作是适应技术变化环境、处理复杂技术问题、实现知识共享与创新、加快知识应用与扩散、以及提升国家和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最佳策略。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共性技术知识协同创新已成为关注热点,是促进科技资源整合,推进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竞争力的有效思路[1]。科研活动可概括为知识发现活动和知识应用活动两大类基本活动。立足于科研组织这两类基本活动的组合,可把科研院所分成四种类型[2]:一是追求在知识发现方面取得突破,专注于基础科学研究的科研组织;二是兼顾知识发现与知识应用,发现新知识的同时注重把发现的新知识转化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产品、新工具或新工程;三是注重知识应用,根据创新需求侧的需求来转化应用本组织及其它组织发现的知识;四是科研平台型组织,只关注完成论文和专利等量化的科研指标。本文重点分析对象是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地方科研机构,即第二种科研院所;高校指的是研究型大学。

长时期以来,由于体制与机制等原因,地方科研机构与中科院、高校之间合作与交流的深度与层次还比较匮乏,这导致科技与人才资源难以实现有效整合与优化配置。一方面,我们对地方科院院所、中科院与高校知识创新的结合模式、运行规律尚处于探索阶段,关于国家科研机构、地方科研机构与高校知识创新协同相关理论研究还较少;另一方面,现实中地方科研机构、中科院和高校都有着自身局部利益目标和体制特点,较难就两个系统之间整体目标达成有效地合作。因此,推进我国创新体系不同层次创新主体科研机构与高校知识创新协同,以及他们与企业的技术协同创新,已成为提升创新体系效能所亟需着力研究与解决的重要问题。

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以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的知识应用研究为使命,构建完善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服务体系对其发挥出整体创新效能至关重要。在理论分析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与国立科研机构以及研究型高校知识协同创新、与企业技术协同创新的基础上,为修复创新链存在的断裂带,构建基于科技创新全过程的产学研创新服务体系。

1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可持续条件

协同创新是企业、政府、知识生产机构(大学、研究机构) 、中介机构和用户等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而开展的大跨度整合的创新组织模式[3]。协同创新主要表现为产学研合作融合的过程,但产学研合作并不是自发的过程。在政府、金融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用户等相关主体的协同支持下,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三个基本主体各自投入自身优势资源,建立产学研协同平台及联合机构,通过各组织间的彼此渗透、相互融合,促进资源的整合与流动,从而产生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价值的最大化。其实质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知识创新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机结合,是学术研究与市场化活动的融合发展[4]。

在国家/区域/产业创新系统中,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既存在着明确的创新职能的分工,也存在着各自创新资源缺口。大学知识扩散的需要、科研院所前沿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新知识源的需求以及对市场知识源、企业产品及其相关生产工艺技术创新知识源的需要,构成了协同创新的供需市场。大学的能力优势在于面向学科的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对资源的需求在于资金和实践信息;科研院所的能力优势在于以任务为导向的科研能力以及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能力,资源需求是基础研究知识、资金和市场信息;企业的能力优势在于产品技术的快速商业化、创新资金筹措、生产试验设备和场所、市场信息及营销经验,资源需求是产品创新的原理知识和科技人力资源。随着技术创新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追求产品相关的技术创新,科研院所在进行前沿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时越来越多地触及到相关方向的基础性研究,使探索性研究及需求导向研究紧密结合,为大学靠近知识前沿优势、科研院所技术前沿优势与企业的贴近市场及系统化资源优势之间的协同创造了条件。依据交易成本理论,当企业在产学合作中获取知识的成本低于独立研发的成本(或期望从中获得更高价值的知识),大学、科研院所获得超出独立研究的额外利益(譬如更多的经费支持、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社会效益),协同创新就能顺利开展。只有合作各方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基础,设定好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并辅以一定风险投资机制,才能使长期被分割在经济型组织(企业)中的经济要素与科技型组织(大学与研究机构)的科技要素打破组织界限,进行融合與重组。这样产学研协同创新在“战略—知识—组织”的要素协同[5]的基础上可持续的长期存在和发展。

2 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与国立科研机构、高校知识创新协同理论分析

知识创新协同是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核心,是知识在合作组织间的转移、吸收、消化、共享、集成、利用和再创造;本质上是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所各自拥有的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相互转换和提升过程[6]。

2.1 地方综合科研机构和国立科研机构、高校的差异

国立科研机构是由国家/中央政府基于战略性部署建立并资助的各类科研机构,有组织、规模化地开展科研活动,典型代表是中科院。其核心特性就是由国家/中央政府财政建立并资助,角色定位则是“国家管制”下的“研发组织”[7]。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国立科研机构与大学在设立宗旨、基础研究领域、管理体制均存在明显差异[7]。而属于科研机构体系的国立科研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相比,仍然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相较于大部分国立科研机构而言,高校科研机构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存在“任务定向”研究与“自由”研究的区别;相较于国立科研机构较为单一的科研目的,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服务于教学与人才培养的目的[8]。

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不同于国立科研机构主要表现为:一是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财政资助,参与国家竞争性科研经费申请;二是组建方式,由地方政府主导建立、国立科研机构参与或者业务指导;三是任务目标,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四是科研定位,聚焦产业发展的应用技术研究,兼顾重大技术应用的基础研究,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知识创新链上主要集中于知识应用研究,兼顾知识创新活动(图1)。

国立科研机构和地方综合科研机构的特殊性在创新活动与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映射:国立科研机构第一位的价值目标是满足国家需求;地方科研机构第一位价值目标是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同于企业所遵循的市场规律,不管地方还是国立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要遵循国家管理与规划;不同于高校,国立或者地方科研机构作为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由于实行两级法人,在组织规模、设备配置、科研实力等方面具有优势,但统筹协调与创新资源整合的难度较大。

2.2 地方科研院所与国立科研机构、高校知识协同创新模式

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主要侧重于应用研究及高技术开发;国立科研机构主要侧重于定向基础研究和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技术创新的源头性研究;而高校具有学科导向的强有力的以自由探索为主要特征的基础研究优势,三者在科研体系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科研机构与高校的合作不断加强,具体形式有以项目为导向的合作科研、建立联合实验室、科研人员频繁流动与合作、设立协调机构加强地方、国家科研机构与高校之间的联系以及联合培养研究生等[1,8]。

3 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与企业在技术创新协同理论分析

现代技术创新建立在科学道理的发现基础之上,是产业创新的基础[10]。所谓技术协同创新,宏观层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知识应用系统等四个创新子系统在技术创新中实现协同[11]。微观层面的技术协同创新,即各创新资源行为主体在技术创新过程的各个环节协同整合。在微观层面的技术协同创新又分为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外部协同创新又分为横向协同创新和纵向协同创新。谈及地方科研机构与企业技术协同创新,关注的对象是围绕用户(即市场)需求的企业外部横向技术协同创新,即国家或者区域创新主体之间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协同,其核心就是产学研协同创新[12]。

3.1 地方综合科研院所与企业在技术协同创新中的角色定位

企业是技术协同创新的组织者,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创新资源整合者:在创新需求调查阶段,企业作为市场最直接的接触者,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进而将这些需求转化为开展创新的动力;在研发阶段,企业是研发活动主体之一;在中试阶段,企业作为科技知识应用者和科技成果转化者,检验研发成果是否符合市场的要求,查找出新产品或者新技术的缺陷及不足,及时反馈给大学科研院所或者企业内部研发部门;在规模化生产阶段,企业是社会物质产品的最终提供者,通过收集用户对产品或技术的反馈意见,不断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或进行新的产品技术研发。企业还发挥着对由科技成果转化来的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市场推广的作用。在技术协同创新全过程中,企业都发挥着信息反馈的作用,这些信息通常与市场需求紧密相关,为技术研发创新活动提供方向[14]。

地方综合科研机构聚集产业发展的应用技术研究,兼顾重大技术应用的基础研究,是技术创新的知识来源之一,是知识库的主要贡献者,可以直接向企业输出科技成果。鉴于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按照技术水平和技术能力划分,80%以上企业属于M3-M6类型[13],如图3所示。为了推动面大量广的企业完成新旧动能转换,需要由政府直接控制的、强有力的技术开发的外部“辅体”—地方综合科研机构协助企业从事应用技术和专有技术研发,将实验室成果熟化定型后“交钥匙”式交付给企业,从而使其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此时,地方综合科研机构就扮演区域内产业共性技术的提供者和公共研发服务平台,让企业以成本价获得共性技术,加快产业技术转移与扩散。

3.2 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与企业技术协同创新模式

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与企业技术协同创新模式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14]:

(1)委托开发模式。适用于技术能力薄弱或者在外包成本低于自主研发的情况[15]。在处理基于这种模式形成的各方利益关系时,有时可用技术入股或销售收入提成的方式来将各个利益主体联系起来,以将这种委托开发的技术合作模式持续下去。

(2)合作开发模式。适用于已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相应的技术设备与研发人员的企业。对于地方综合科研机构来说,开发项目是否符合其科研方向并且有足够的知识积累,是能否与企业采取合作开发技术协同创新模式的关键。

(3)共建研发实体模式。适用于企业需要获得技术领域的前沿性科学知识,又具备相当的研发实力的情况。共建研发实体模式按照实體从事的研发层次可以分两种子模式,一种是共建基础性研究实体,如重点实验室。地方科研机构可以发挥与高校知识协同创新优势以及熟悉地方企业优势,以自己为主整合高校、中科院具备相关前沿和基础研究实力的科研团队再与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最好部署在地方科研机构。另一种是共建应用性研究与开发实体,如技术开发中心。技术开发中心的研发活动常常是针对企业在生产运营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或市场营销中所反馈回来的市场需求而开展技术的研发活动。所以技术开发中心往往由企业牵头主持研究,地方科研院所和高校参与的方式运营。

(4)共建经济实体模式。共建经济实体模式可分成两个子类,一是科研院所通过将自身拥有的技术成果以作价入股的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共同经营原来的企业,二是原来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同新组建一个企业实体。

4 基于科技创新全过程的产学研创新服务体系设计

产学研创新服务体系是集成知识、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面向产学研协同创新提供研发设计、科研条件、创业孵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技术投融资、专业技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推动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的科技创新支持系统[16]。

尽管政产学研金等创新主体的建设都已完成,但是产学研协同创新各主体间交叉环节与临界环节—体制机制不善,健全的创新服务体系尚未普遍建立[17,18],从研发、应用到最终实现产业化的创新链条上,产学研协同创新仍存在较多障碍和明显的断裂带,突出体现在缺少产学研用资等多主体协同的具备技术熟化定型功能的中试孵化环节,难以对创新发展提供足够支撑[19]。中试孵化组织是科研与产业间的链接机构,以专业化定位,通过提供全面的科技信息、资源配置、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系列服务,对产学研协同创新活动发挥着信息催化剂的作用,扮演者沟通协调横向组织角色;是政府、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纽带和桥梁,能够激活创新要素的流动、聚合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20]。在深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背景下,体系化的产学研创新服务对于实现创新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是消除科技创新链上的“孤岛现象”,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重要基础条件[21]。

原创科研成果往往来源于阐明技术原理和规律的基础研究,成果形式是论文和发明专利,从这个角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粗略可分为三个阶段:实验室技术研究、中试研究以及商业化研究开发阶段。地方综合科研机构的主体科研活动集中于实验室技术研究。下面将从地方综合科研机构的视角以中试孵化环节为核心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全链条服务体系。

4.1 总体设计思路

以形成区域技术创新生态系统为目标,以重大任务为带动,采取“中间突破”—建设中试孵化公共服务平台,向两端延伸提升,促进从科学研究、技术研究、中试研究到技术成果商业化的产学研创新全链条服务体系整体优化、能力提升和效率改善,实现三个“有利于”:有利于提高地方综合科研机构原创技术研发能力,有利于成果转移转化,有利于创新资源向地方综合科研机构集聚。

4.2 产学研协同创新全链条服务体系构建

基于“死亡之谷论”和“达尔文之海论”这两个较有影响的创新链断裂带理论以及产学研合作创新实践发现,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产学研协同创新链有两个明显的断裂带[22]:一是实验室成果到技术产品应用开发的脱节,记为断裂带I;二是成果转化为产品后投入生产到产品商业化之间的鸿沟,记为断裂带II;如图4所示。

断裂带I主要存在于地方综合科研机构组织内部,属于科研人员创新行为与后续研发行为(产品应用开发)之间的脱节。形成这一断裂带的主要原因在于实验室科研成果从市场需求角度看尚不成熟,技术尚未定型和缺乏足够的验证,不满足企业创业要求。断裂带II属于典型的达尔文海,形成这一断裂带主要原因有:产业对地方科研机构研发的产品的前景存在观望、疑虑情绪,没有与企业合作,一般缺乏来自产业的试验条件、资金和市场反馈信息。综上分析,出现断裂带I和断裂带II的根本原因在于地方综合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过程缺乏与外界持续有效的互动合作体制机制。中试熟化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转移的中间环节,一头连接科技成果研发,一头连接工业化生产,是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大规模应用于企业生产,形成商业化、产业化的关键环节[19]。因此,以突破中间,向两端延伸提升的思路,增加公共科技服务的协同供给,建设弥补修复前述两个断裂带的中试孵化服务平台,构建“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产业”为主线、其他创新主体协同的共生耦合链接修复断裂带的产学研协同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服务体系,将有效提升创新体系的效能。为链接和弥补创新环节之间的断裂点/断裂带,针对创新的不同阶段的服务需求,沿着创新链构建出由不同服务包和服务簇组合而成的服务体系,这些服务活动随创新活动的指向和进程来实现自身分布,基于全过程创新链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链的基本形态如图4所示。

第一,集中建设中试熟化服务平台,弥补创新链断裂帶,促使地方综合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服务向全链条服务转变。

在国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引导下,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下属研究所都在一定程度上自建了本领域的中试平台。这些中试平台往往适用于单一技术成果,受研究所体制所限,无法开展重大技术集成活动,无法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成套与系统性技术或者重大产品创新解决方案。因此,在地方综合科研机构决策层面,有必要整合内部各研究所、实验室的优势力量以及与机构外部单位开放协同,打造中试熟化平台,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开展综合集成大项目的研究开发, 以产品为目标汇聚创新成果进行集成创新和二次开发,建立和理顺多单位多学科交叉融合集成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方式和运行方式上,按照政府引导、依托地方综合科研机构、多元投入、市场运作、政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进行建设,实现创新链的“中间双联”和“节点协同”。

中试熟化服务平台聚合的服务内容以技术熟化服务、中试条件平台和试验条件平台服务为核心,还应包括科技评估服务,战略与情报咨询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融投资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经过科技评估、战略与情报咨询,以“取得初步技术鉴定或实验室阶段研试成功的科技成果”为输入,经过技术试验、生产试验、市场试验、中试鉴定,输出可被企业接受的产业化的中试技术成果,如图5中试熟化服务平台运行机理图所示。

图5 中试熟化服务平台运行原理示意图

中试熟化服务平台以场地空间、中试设备、人员队伍、运行资金、技术支持为基本投入要素;其运行还需要六个主体的参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投融资和创新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是整个中试环节输入、运行和输出的参与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机构除了提供中试的输入以外,在中试环节中还需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信息,直接参与转化研发的关键环节;企业负责提供市场信息、过程管理和整合中试环节的基本投入要素;政府、投融资、中试熟化服务机构属于支持和服务系统,提供中试环节顺利运行必要的保障机制。中试熟化服务平台的高效运行还需要权益分配、风险管控、信息沟通、规范管理、产权保护机制的保障[23]。

第二,中试环节向前延伸,与研究所的“前端后延”链接耦合,推动产学研融合创新。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转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中试熟化服务平台将产学研合作从成果转化向前延伸到成果研发阶段;在基础研究阶段向科研团队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和基础研究融资服务。定期举办活动,向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推介预告正在开展或者即将开展的定向基础研究项目,采取一定小额收费的方式,允许企业进入实验室或者听取科研团队研究进展报告。由此,在基础研究阶段形成产学研结合的交互式创新模式,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体制机制上,在地方综合科研机构决策层面,赋予中试熟化服务平台面向整个机构的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转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承担“参谋部”角色,参与整个地方综合科研机构的政产学研合作顶层设计;对外发挥“联络站”作用,从事“院地院企”对接沟通工作;对内具有“助推器”功能,负责全机构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转移的协调与服务。与此同时 ,各二级研究所和科研单位明确负责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转移的分管领导与兼职秘书,形成“全院有人管,研究所有人抓,院所能联动”的组织服务体系和工作格局。

第三,中试环节向后延伸,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并链接耦合科技产业园区。中试熟化服务平台通过专业创新服务,帮助具有市场潜力的专利技术成果“加工”定型熟化为产业可接受的、可交易的技术产品;另一方面,对接投资方和企业,为这些技术产品商业化和产业化创造交易条件。其输出的技术产品在投资方的支持下,有三个方式进行产业化:由参与产学研合作的企业进行生产和推广、向合作方之外的企业进行许可转让以及创办新的企业。对于创办新企业,中试熟化平台要鼓励有创业意向的科研人员、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等到本区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并甄选出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预孵化”服务,如完善的网络设施、创新创业培训、团队构建辅导、项目发展前景评估等,以降低创新创业的成本和门槛,为项目进入孵化器做准备;进入孵化器后,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介和宣传服务、投融资服务、检验检测与第三方验证、人才服务、团队融合等系列服务;对于从孵化器毕业、进入产业园区的高成长性企业,引入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技术研发、资本运作、市场开拓、上市和并购辅导等可定制化的服务,集聚各种要素帮助企业加速成长,培育区域经济新增长点[24]。

总之,通过中试熟化服务平台运营与科技成果转化转移相关的知识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流等流动性资源,吸收聚集稠密的经济能量,形成从基础研究项目遴选、提前布局知识产权、到产业化的完整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链,为不同业态、不同发展阶段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提供差异化、针对性的服务,可以助推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输出动力,最终达到优化本地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的目的。

5 结论

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仅仅依靠政产学研金等创新主体的存在,还依赖完善的创新服务链与创新链的耦合共生[25],在不同的创新环节提供知识交流与转移、人才流动与合作、知识产权、中试试验、投融资等各类专业化科技服务,促进主体间交叉环节与临界环节体制机制的完善,构成支持产学研融合创新的服务体系,在有关文献里也被称为创新生态系统[26]。鉴于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技术研究的科研定位,本文所构建的支持地方综合科研机构、与大学、国立科研机构和企业协同创新的服务体系,弥补修复了创新链上的断裂带,将有助于地方科研机构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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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英)

Construction of a Full- chain Innovation Service System for Industry-university-research Cooper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ocal Comprehensive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SUN Changgao1,LIU Mengde2,XI Zhuyan1

(1.High and New Technology Industry(Mid-experimentation)base of Shandong Academy of Sciences, Jinan 250014, China;2.Qil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handong Academy of Sciences), Jinan 250014, China)

Abstract: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of generic technology knowledge among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universities and enterprises has become a hot topic in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on system. It is one of the fundamental reasons for the inefficient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hat th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service chain of industry-university-research cooperation is incomplete. On the basis of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knowledg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among local comprehensive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national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research universities, and technology synergy innovation between local comprehensive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enterprises, in view of the fracture zone in the innovation chain in reality, the full chain innovation service system of supporting industry-university-research cooperation with the core of mid-experimentation and ripening is constructed from perspective of the local comprehensive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Keywords:collaborative innovation;industry-university-research cooperation;service system;full 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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